[摘要] 为能让广大居民在即将到来的2016-2017年采暖季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市热力公司经过精心的保养、维护和检修,供热设备现已具备供热运行条件,现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年供暖季供暖工作的通知》滕价发【2016】3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供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大居民用户:
冬季供热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保证供热质量、遵章守法用热是供热企业和广大居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能让广大居民在即将到来的2016-2017年采暖季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市热力公司经过精心的保养、维护和检修,供热设备现已具备供热运行条件,现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年供暖季供暖工作的通知》滕价发【2016】3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供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交费时间
2016年10月1日—2016年11月10日,将不再受理。
2、收费标准
依据滕价发【2016】37号《关于做好2016-2017年供暖季供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供热费用按套内建筑面积19元/平方米收取。
3、交费网点
城区内各工商银行网点、农商银行网点、建设银行网点、滕州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收费开始日期以各银行营业网点通知为准)请就近网点缴费。
开通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用户,可以依据网上银行提示进行交费。
4、热力公司服务大厅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5、报停
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用户需要办理用热报停的(串联用热的用户不予办理报停),请持用户卡、身份证于2016年10月8日-11月1日到市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开始办理报停手续,不再受理。
6、供热期间注意事项
为保障广大居民的供热效果,如果您在供热期间发现采暖用户有如下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也请居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杜绝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水阀或者换热装置;(2)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3)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以及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冬季供暖工作需要广大居民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与热力公司共同维护供热市场秩序,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创造冬季温暖舒适的生活环境。
★特别提醒
1.客服电话:
0632-50850055085006
5085007
2.稽查电话:0632-58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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