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以来,滕州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环境安全。
2016年以来,滕州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环境安全。
滕州市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机制,明确了镇街、市直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能,强化镇街“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职责和“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考核机制。坚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对辖区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清理取缔“土小”企业320家(次),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77个,办结信访案件819起。查处违法案件154起,处罚1565万元,依法移送案件16起,行政拘留8人。
滕州市还加强与上游的山亭区、下游的微山县环保部门沟通联系,分别签订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建立了边界环境问题定期会商制度,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今年以来,联合微山县环保部门共清理取缔边界地区“土小”企业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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