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2日,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滕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17年,滕州将对对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
22日,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滕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17年,滕州将对对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
为理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滕州市政府起草了《滕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7年是滕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年。
2017年,滕州对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在建未交付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企业落实前期物业管理;已建成交付但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继续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已建成交付且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的,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三方按规定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逐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并按照“尊重历史、现状移交、权责一致”的原则,将老旧小区的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向街道办事处移交,市财政对接管老旧小区的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的专项补助。
《方案》规定2017年3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方案,重点围绕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电梯管理、卫生保洁、二次供水、车位建设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物业企业监管等环节,开展专项治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物业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4日。电子邮件:fzb5536501@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市政务中心,邮编:277599,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滕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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