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3月7日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3月7日十一届市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中央高度重视市县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党委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2016年9月省委印发《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1月24日市委印发《中共枣庄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构建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条完整的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大举措,是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打通党内监督“后一公里”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执政政治基础的现实需要。
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性是巡察工作的本质属性。巡察工作紧密联系“四个全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巡出声威、察出问题、形成震慑。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要坚持政治视角,聚焦政治任务,贯彻政治标准,注重政治效果。通过政治巡察,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
问题是开展巡察的“生命”。巡察就要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盯着问题巡,让显性问题见根见底,让隐性问题浮出水面,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阵地”、报告问题的“哨兵”、解决问题的“利剑”。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关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个时间节点”,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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