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在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房地产税法的确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意味着外界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不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
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在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房地产税法的确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意味着外界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不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
房地产税立法的一举一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有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表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需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建立长效机制。
政协委员贾康
房地产税有多重功能,包括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优化政府职能、调节收入分配、配合提高直接税比重等。单纯控制房价并不是房地产税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人大代表 韩德云
2011年,我国在上海(楼盘)和重庆(楼盘)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韩德云认为,其效果如何,还需要更长时间、从更大的范围去观察。
“重庆房地产市场这些年相对平稳,这与充分的土地供应量、大量公租房的建设、人口净增长速度平稳等因素都有关系。房地产税只是其中因素之一,其占税收的份额也非常小。”他说。
政协委员 李稻葵
“我自己长期有这么个观点,就是要解决房地产的调控问题,靠房地产税是不灵的,远水不解近渴。根本之根本,政府手里必须要有‘武器’,‘武器’是什么呢?政府必须持有相当一部分的房产。”
另外李稻葵认为,房地产税法“十三五”期间有可能出台。即便出台,终结果可能是中央立法,由地方确定税率以及税收的细节,不能指望靠房地产税来降房价。
观点二:打好一揽子政策“组合拳”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提出,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政协委员 贾康
贾康认为,中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有相应的土地制度、住房制度,以及税制、投融资制度等。房地产调控政策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目前看,长期治本的政策还不够,必须要做好基础性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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