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支持家庭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滕州市对辖区内家庭服务机构为职工购买商业综合保险的,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50%。
为支持家庭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滕州市对辖区内家庭服务机构为职工购买商业综合保险的,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50%。
据悉,享受商业保险补贴的家庭服务机构经营主业应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从业人员指与上述家庭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家庭服务中介合同(协议)的人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基准险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险按年缴费,投保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20元。此项“商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可在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后的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统一进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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