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审核公示已于7月11日结束,请审核、公示合格家庭的主要申请人(或其配偶)于2017年7月12-14号携身份证,到市住房办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善国南路80号、市交通局南邻)按公示的序号到对应窗口领取《选房通知单》。
2号窗口:3人户家庭1-180号
3号窗口:3人户家庭181-360号
4号窗口:3人户家庭361-540号
5号窗口:3人户家庭541-716号
6号窗口:1-2人户家庭1-165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滕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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