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3日,大众网记者从滕州市物价局了解到,7月27日,滕州市物价局将举行滕州市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对外公布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以及旁听人员等信息
13日,大众网记者从滕州市物价局了解到,7月27日,滕州市物价局将举行滕州市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对外公布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以及旁听人员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滕州市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将于7月27日上午9时在党校宾馆举行,会期半天。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听证方案有2套。
方案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由0.7元/立方米调整至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由1元/立方米调整至1.4元/立方米。此外,为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特种行业用水由1.1元/立方米调整至1.5元/立方米、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源用户由1.2元/立方米调整至1.7元/立方米。
方案二: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根据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和建设费用核定。按照我市排水管网运维费用和污水处理厂成本、利润、税金情况综合制定。居民生活用水由0.7元/立方米调整至1.3元/立方米,原非居民用户、特种用水户、自备水源用户均调整至1.9元/立方米。
滕州市物价局、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滕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将作为听证人参加。同时,马洪斌等22人作为听证会参加人参加,季文玲等4人作为旁听人员参加。
此外,市民对本次污水处理费调整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市物价局反映。电话:0632-5519323电子邮箱:tzjg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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